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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行政检查)

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行政检查)

 

填报单位:黄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职权编码

01105331-9-JC-001-00

职权名称

博物馆年检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黄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职权依据

【规章】《博物馆管理办法》(2006年1月1日文化部令第35号公布) 第十五条 博物馆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法律和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藏品、展览、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以及社会教育、安全、财务管理等情况。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年度检查的初步意见报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的年度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并汇总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检查对象

依据《博物馆管理办法》登记注册的博物馆、纪念馆(包括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

检查内容

1.博物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馆章程的情况; 2.博物馆藏品、展览、人员、机构变动情况; 3.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开放服务工作情况; 4.博物馆安全工作情况; 5.博物馆财务管理情况。

职权运行流程

制定检查方案→公告或通知→检查实施→处理决定→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责任事项

1.告知责任:博物馆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法律和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藏品、展览、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以及社会教育、安全、财务管理等情况。 2.检查责任: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年度检查的初步意见报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的年度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并汇总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3.处理责任: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博物馆,我局将以书面形式向其下达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同时抄送其所在地市文物主管部门或法人登记机关;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的博物馆,我局将以书面形式向其下达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经整改仍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撤销同意其成立的审核意见,并由相关行政部门撤销其法人资格。 4.监管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博物馆实施监督和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博物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博物馆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法律和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藏品、展览、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以及社会教育、安全、财务管理等情况。 2.《博物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年度检查的初步意见报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的年度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并汇总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3.《湖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博物馆年检工作的通知》(鄂文物发[2015]5号)五、年检监督(一)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博物馆,我局将以书面形式向其下达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同时抄送其所在地市文物主管部门或法人登记机关;(二)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的博物馆,我局将以书面形式向其下达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经整改仍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撤销同意其成立的审核意见,并由相关行政部门撤销其法人资格。 4.《博物馆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博物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博物馆实施监督和管理。

职责边界

一、责任分工  市级:负责本辖区的博物馆年检初审工作,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年度检查的初步意见报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县级:无。 

二、相关依据 《博物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博物馆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法律和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藏品、展览、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以及社会教育、安全、财务管理等情况。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年度检查的初步意见报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承办机构

黄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咨询方式

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新广局窗口电话:0714-6530332;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审批平台;市文新广局网站http://www.dgyewgang.com/。

监督投诉方式

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714-6510992;文新广局政策法规科0714-6359700;市文广局网站http://www.dgyewgang.com/。

审核意见

(由审改办统一填写)

备注

 

注:1.表格要素原则上为必填项,确无对应内容则填报“无”;2.填报内容使用12号仿宋字体;3.其他填报要求详见附件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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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23 来源:局行政审批科